8月3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雪发”或“公司”)2022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问询函要求*ST雪发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失联事项进展、控股股东广东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展、雪松系公司债务风险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防范控股股东相关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的隔离措施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问询函称,深交所在对*ST雪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以及*ST雪发于2023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2022年年报问询回函”)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2022年年报问询回函,2023年4月26日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中列明“按照一审判决计算出来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具体金额经合同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剩余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18%)及违约金(6%)约3,058万元,存在减免的可能性;且雪松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张劲已承诺将优先安排资金予以解决,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金额以3,058万元为限,风险可控。请*ST雪发说明:
(1)在实际控制人张劲失联情况下,结合雪松实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资金及债务状况等,说明其优先安排资金予以解决*ST雪发剩余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的可行性,*ST雪发是否可以准确预计代关联方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偿付补偿金的金额。
(2)截至2023年3月31日,*ST雪发货币资金余额为30,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7,766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为2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9,万元。请结合*ST雪发前述财务状况,说明是否存在充足资金支付相关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支付前述补偿金是否将加剧*ST雪发的资金压力,*ST雪发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3)结合前述回复说明*ST雪发称“相关风险可控”是否合理,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中国华融的债务作为期后非调整事项,是否足以构成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完全消除的依据,*ST雪发认为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已经完全消除依据是否充分,并进一步认真自查*ST雪发是否不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以及第条任一情形,公司是否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请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ST雪发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报问询回函”),*ST雪发钢材业务的经营模式为每旬根据上游钢厂制定的价格,公司付款采购相应货物,并存放于钢厂厂库、常州码头等仓库,在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协议并收取相应的货款后,通知下游客户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前往仓库提货。*ST雪发煤焦、油品的经营模式主要为收到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后,公司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供需情况、资源渠道、采购、物流仓储等方面综合定价,并择优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下游指定地点交付并结算。
根据2022年年报问询回函,*ST雪发煤焦的实物流转还存在由供应商直接送货给客户的方式,油品业务的实物流转为货物存储在上游供应商安排的第三方仓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由上游供应商在指定仓库将货物交付给下游客户。
(1)请分别说明在四种销售模式下,*ST雪发钢材业务的实物流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仓库是自有、租赁或归属于供应商、在客户提出提货需求后提货地点为*ST雪发仓库或供应商指定地点等。
(2)请结合*ST雪发2021年和2022年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经营模式变化,说明*ST雪发在2021年年报问询回函和2022年年报问询回函中对该业务实物流转模式的表述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ST雪发对该业务的经营模式及会计处理方式的确定是否存在随意性,该业务相关收入是否真实,进一步自查说明*ST雪发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结合*ST雪发实际控制人张劲失联事项进展、控股股东广东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展、雪松系公司债务风险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防范控股股东相关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的隔离措施。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汪蓓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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