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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仇当)及相关责任人李永卿、马玮,因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李永卿、马玮分别予以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宁金罚决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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